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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禁捕作业办理的布告

时间: 2023-08-14 16:23:16 作者:锦鲤鱼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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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为实在维护全县要点水域水生生物和渔业资源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维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《江西省渔业法令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进一步加强我县垂钓办理和宣扬,现就我县境内要点水域制止垂钓区域(禁钓区)和约束垂钓区域(限钓区)的有关事项布告如下:

  一、禁钓区域:长江彭泽段禁渔规模上起红光码头,下至马当镇牛矶山,省境内水域(含通江闸门水域);太泊湖彭泽鲫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维护区内,南起花亭堤,北至蛤蟆墩大堤;全部的水产种质资源维护区、饮用水源维护区、自来水取水口、港口、码头、排灌闸门、输电线下、偏远峻峭区域、彭泽“八里江”长吻鮠鲶维护区、渡头及其它有显着或潜在风险触及公共安全的区域,为永久性禁钓区域,实施终年禁钓。

  二、限钓区域:除禁钓区外其他天然要点禁捕水域(不包含企业或个人依法运营承包水域)共分三处:马当湖西闸下流50米至牛矶山与安徽省交界处;棉船江心村渡江榜首渡至复排村西埂;向阳大闸下50米处至新红村二三组交界处。长江彭泽段禁渔区外其他通江天然水域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禁渔期,制止全部捕捉行为(包含休闲垂钓)。其他时刻可实施限人员、限办法、限时刻、限种类、限标准、限数量垂钓。

  三、违背禁渔规则的处分:在禁渔期、禁钓区内违规垂钓的,由农业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分;在禁渔期内运用禁用的东西、办法违法垂钓和捕捉情节严重冒犯刑法的,由司法机关依法追查刑事职责;国家公职人员违法违规垂钓的,报县纪委监委追查相关职责。

  四、告发奖赏:对违法出售禁用渔具及运营长江野生鱼行为的,实施有奖告发,经查验事实的,给予告发人100-500元奖赏,并对告发人状况保密。